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因應國內疫情仍處於高原期,為減少COVID-19於醫療機構 傳播風險,請落實感染管制措施。
為防治COVID-19,衛生福 利部業於本(112)年5月31日衛授疾字第1120200448號公 告,自本年5月31日起醫療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並維持裁罰規定,民眾進入醫療機構應依規定全程佩戴口罩。
本院為保護病人及降低感染風險,敬請配合感管措施∶
陪病∶
1.一般病房陪病每床限1人,全時段佩戴口罩及陪病證。
2.住院期間,病人及陪病者不可離開醫院。
3.若具有COV1D-19相關症狀或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儘量避免前往醫院陪病,如有必要陪病者
須於入院陪病當日進行1次家用快篩陰性證明(快篩盤需註明姓名及日期)
探病∶
1.每日11:00-11:30開放病房探病,每床限2人;另如護病房病況危急或安寧病人等醫療需求須到院者
依醫護人員安排時間到院。
2.若有COV1D-19相關症狀或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儘量避免前往醫院探病,如有必要探病,須出
具探視當日採檢之家用快篩陰性證明探病(快篩盤需註明姓名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