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
01確定掛號看診科別 ↓
備註

十八歲(含)以下者,內科相關病症請掛小兒科。
請參閱「各科門診看診病症」。

02掛號 ↓

網路預約 24小時開放

行動服務APP 

人工預約 03-3773366
週一至週五
08:00~12:00、13:00~17:00。

語音預約 03-3773300
24小時開放,預約期間為看診前四週

轉診掛號(一號櫃檯)
週一至週五
08:00~12:00、13:00~17:00。

現場掛號時間:

上午 08:00~11:30

下午 13:00~16:00

夜間 17:00~20:00

應準備資料、證件

請備妥:

請主動出示轉診單

健保IC卡

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戶口名簿,若為外籍人士,請攜帶居留證或護照);尚未報戶口之新生兒,請攜帶出生證明。)

初診完成預約者,請提前20分鐘至一樓櫃檯抽號碼牌辦理初診手續。

備註

建議您使用行動掛號APP查詢看診進度,以準確掌握看診時間。

預定看診時間為提供您來院時間的參考,實際的就診時間仍以現場診間依就醫序號及病患病情看診時間長短安排,請先向診間報到。

本院無現場保留號,請多利用行動APP及網路掛號。

03門診候診 ↓

開診時間:

  • 上午診 09:00
  • 下午診 13:30
  • 夜間 17:30

截止報到時間:

  • 上午診 11:40
  • 下午診 16:10
  • 夜間 20:10

牙科報到時間:

夜間 17:50 ~ 20:30

上午診 08:50 ~ 11:30

下午診 13:50 ~ 16:30

應準備資料、證件

請攜帶健保IC卡(兒童健康手冊、孕婦手冊)及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份的證件

04醫師診療 ↓
應準備資料、證件

出示身障手冊、重大傷病卡、轉診單

05門診繳費 ↓

請優先使用「醫指付」、「自助繳費機」

或一樓櫃檯抽號碼牌辦理

應準備資料、證件

醫指付:下載醫指付App,輸入病患資料。

自助繳費機:繳費通知單。

櫃檯繳費:出示繳費單據及健保IC卡、身障手冊。

備註

請多利用「醫指付」及一樓大廳及二樓之「自助繳費機」,以節省您的等候時間。

06藥局領藥/檢驗/檢查 ↓

07回家

急診
01檢傷站 ↓
備註

依疾病嚴重度檢傷分級

檢傷分類原則請參考【衛福部檢傷分類民眾衛教版】

02急診櫃檯掛號 ↓

應準備資料、證件

請備妥:

健保IC卡及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戶口名簿,若為外籍人士,請攜帶居留證或護照;尚未報戶口之新生兒,請攜帶出生證明。)

備註

單純申請診斷證明書,請利用網路申請或至大廳6號櫃檯臨櫃申請。

03急診候診區 ↓
備註

醫師依病情危急程度看診

04醫師診療 ↓

05急診結束至櫃檯結帳繳費出院/留院觀察/轉住院
應準備資料、證件

1.出示繳費單據及健保IC卡、身障手冊。

2.申請診斷證明書者,另備身分證明文件

備註

未於就醫時開立診斷書,可於回診時一併開立,無回診需求者可網路或臨櫃申請。

住院
01經醫師診斷後開立住院通知單↓

02至住院櫃檯/急診櫃檯辦理住院登記↓
應準備資料、證件

請填妥:

住院通知單上之聯絡電話及擬入住病房類別與優先順序

03接獲住院通知後,請至住院櫃檯/急診櫃檯辦理住院手續↓
應準備資料、證件

請備妥:

1.立同意書人與住院人之身分證

2.填載完整之住院同意書

3.住院人之健保IC卡

備註

為不增加轉床病人錯誤發生,導致病人安全事件,病人入住後,除醫院因醫療需求調整病床,以不再轉同等級病床為原則。

Tab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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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住院前檢查↓
備註

1.X光檢查

2.心電圖

3.抽血、尿液檢驗

05病房護理站報到

出院
01經醫囑可辦理出院↓

02至護理站領取↓

1.出院繳費通知單
2.出院帶藥處方箋
3.診斷證明書
4.預約回診單

03出院繳費↓

請優先於護理站「信用卡」、「醫指付」繳費

或一樓櫃檯抽號碼牌辦理

應準備資料、證件

請備妥

1.診斷證明書

2.健保IC卡

3繳費通知單

備註

請多利用護理站「信用卡」、「醫指付」繳費,以節省您的等候時間。

04藥局領藥↓

05離院
備註

中午12:00前離院

轉診

01原轉診院所開立轉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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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掛號↓

原轉診院所掛號、1號轉診櫃檯掛號、自行掛號;急診者經檢傷後掛號

應準備資料、證件

出示轉診單

健保IC卡及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戶口名簿,若為外籍人士,請攜帶居留證或護照;尚未報戶口之新生兒,請攜帶出生證明)

備註

原轉診院所可參考門診掛號時間表,或利用網路掛號,為病人預約

03門診/急診候診↓

04醫師診療↓
應準備資料、證件

原轉診院所病理報告、電腦斷層或核磁共振光碟片;

出示轉診單、身障手冊、重大傷病卡

備註

轉診單交由診間護理人員,若需轉診至其他醫療院所診治者,主治醫師會開立轉診單,並提供相關病歷資料

05繳費↓

門診者  一樓櫃檯抽號碼牌或自助繳費機繳費

急診者  急診櫃檯繳費

06轉診單回覆

轉診個管師協助

備註

不再寄發紙本「轉診回覆單」,請醫療院所透過本院資訊平台查詢

住院病人於出院後,回覆病歷摘要

就診注意事項
  • 本院掛號給號方式為看診限額全數開放預約,無現場保留號。請多利用行動APP、網路或人工預約完成掛號後,依約前往候診,以節省您寶貴時間。
  • 醫師臨時休診、代診,以各診室外公告為主。
  • 預定看診時間為提供您來院時間的參考,實際的就診時間仍以現場診間依就醫序號及病患病情看診時間長短安排,請先向診間報到等候。
  • 請攜帶健保IC卡就醫,IC卡未印相片者需另備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戶口名簿,若為外籍人士,請攜帶居留證或護照);尚未報戶口之新生兒,請攜帶出生證明。
  • 申請證明書或報告者,請務必攜帶身分證件,向原診治醫師或臨櫃申請,除病患本人外,代理申請時需另備妥委託書、委託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
  • 轉診病患請攜帶轉診單,除掛號時主動出示外,就診時交由門急診醫師。
  • 本院收據得申報抵繳綜合所得稅,請妥善保管。
  • 本院新增部分檢驗報告寄送或網頁查詢服務,只要親自在診間或批價櫃檯提出申請,即可提供此項服務。
文件申請
病歷、醫療影像光碟複製
須核對/影印之證件

1.本人申請:身分證正本

家暴、性侵及精神科等病歷因其特殊及隱私性,限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請,若法定代理人為加害人,不得申請。

2.法定代理人申請: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病人之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本。

3.委託申請:病人及代理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委託同意書。

4.死亡資料申請:具繼承權者之身分證正本、與病人關係之證明文件及除戶證明(戶籍謄本正本或死亡證明書正本)。本項如為委託代申請,請備妥前述證件正本、繼承人委託書及代理申請人身分證正本。

申請方式

臨櫃辦理→填寫『病歷資料/診斷證明書暨委託書』 →門診醫師開立→簡訊通知自取或郵寄。

1.臨櫃辦理→填寫『病歷資料/診斷證明書暨委託書』→門診醫師開立→簡訊通知自取或郵寄。

  • 單純申請醫療影像光碟片,請先至大廳批價櫃檯填單收費→影像單位(放射科或核子醫學科)領取光碟片。

2.經門、急診併申請病歷複製或醫療影像者,由門急診開立申請單→至批價櫃檯辦理。

  • 除收取掛號費外,經醫師詢問病情而開立者由醫師專業認定是否另加收診察費。
  • 就診併申請開立者,比照門診收費標準。

3.網路申請:申請病歷資料可於線上填寫「病歷資料/診斷證明書暨委託書」,完成後簡訊通知自取,領取時需攜帶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正本,以供影印留存及核對。

費用
  • 病歷資料影印5張內100元,第6張起,每張5元。
  • 郵寄服務費50元(大於15張,郵資另計)。
  • 醫療影像複製光碟費一份200元。
 備註
  • 臨櫃辦理時間:
    • 週一至週五 09:00~17:00
    • 週六 08:00~12:00
  • 病歷複製申請後3日通知取件。如為轉診或特殊需求,請告知批價櫃檯,得以急件辦理(申請後60-90分鐘取件)。
  • 整本病歷複製申請14日通知取件。
  • 醫療影像光碟複製15~30分鐘取件。
  • 基於病歷保密原則,經接獲本院通知後二個月內取件,逾時未取得以銷毀;如仍有需要請重新申請。
  • 病歷資料/診斷證明申請書暨委託同意書下載。
  • 診斷證明書及病歷資料線上申請
診斷證明書(中文、英文)
須核對/影印之證件

中文/英文:

  1. 本人申請:
    身分證正本
  2. 法定代理人申請: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病人之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本。
  3. 委託申請:
    病人及代理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委託同意書。
  4. 死亡資料申請:
    具繼承權者之身分證正本、與病人關係之證明文件及除戶證明(戶籍謄本正本或死亡證明書正本)。本項如為委託代申請,請備妥前述證件正本、繼承人委託書及代理申請人身分證正本。
  5. 申請英文診斷書,需另檢附病人護照。
申請方式

臨櫃辦理→填寫『病歷資料/診斷證明書暨委託書』 →門診醫師開立→簡訊通知自取或郵寄。

掛號原診治醫師門診→醫師開立→批價櫃檯辦理。

  • 門、急診申請,收取掛號費,需經醫師詢問病情而開立者由醫師專業認定是否另加收診察費。
  • 如為就診併申請開立者,比照門、急診收費標準。

3.網路申請:申請診斷書可於線上填寫「病歷資料/診斷證明書暨委託書」,完成後簡訊通知自取,領取時需攜帶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正本,以供影印留存及核對。

費用
  • 臨櫃申請,收取行政處理費100元。
  • 中文診斷書第一份100元,第二份以上每份50元。
  • 英文診斷書每份200元,第二份以上每份50元。
  • 郵寄服務費50元(大於15張,郵資另計)。
  • 掛號至門診單純開立診斷書者,收取掛號費250元及診斷書費用。
 備註
就醫證明
須核對/影印之證件
  1. 本人申請:
    身分證正本
  2. 法定代理人申請: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病人之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本。
  3. 委託申請:
    病人及代理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委託書。
申請方式

掛號原診治醫師門診→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
  • 除收取掛號費外,經醫師詢問病情而開立者,由醫師專業認定是否另加收診察費。
  • 如為就診併申請開立者,比照門診收費標準。
  • 重大傷病證明書100元。
 備註
  • 重大傷病證明需併開立診斷書。
  • 經健保署核可後,本院會發送簡訊通知重大傷病效期及退費訊息。
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
須核對/影印之證件

病人身分證

申請方式

掛號原診治醫師門診 →醫師開立→批價櫃檯辦理→由本院電子送件健保署。

費用
  • 收取掛號費,需經醫師詢問病情而開立者,由醫師專業認定是否另加收診察費。
  • 如為門診併申請開立者,比照門診收費標準。
  • 就醫證明50元。
 備註
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家庭申請聘僱外籍監護工專用診斷書)
須核對/影印之證件

病人身分證、

二吋脫帽半身照片一張。

申請方式

掛號原診治醫師(第一評估醫師)→安排第二評估→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
  • 除收取掛號費外,經醫師詢問病情而開立者,由醫師專業認定是否另加收診察費。
  • 如為就診併申請開立者,比照門診收費標準。
  • 家庭申請聘僱外籍監護工專用診斷書一份1000元。
  • 郵寄處理費120元。
 備註
  • 申請外籍看護工申請書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門診時間。
  • 空白表單請至批價櫃檯領取。
  • 開立完成後,影印
    1. 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寄予申請人。
    2. 整份證明書寄予病人現居地之長期照護中心。
身心障礙鑑定手冊
須核對/影印之證件

病人身分證正本

申請方式

掛號原診治醫師門診(第一評估醫師)→安排第二評估→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
  • 除收取掛號費外,經醫師詢問病情而開立者,由醫師專業認定是否另加收診察費。
  • 如為就診併申請開立者,比照門診收費標準。
 備註
  • 空白表單請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101年7月11日起實施新制,需經鑑定機構之「醫療鑑定」及社會處(局)之「需求評估」二階段,始可 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 衛生福利部”新制身心障礙鑑定專區”
勞保傷病診斷書
須核對/影印之證件

病人身分證正本

申請方式

掛號原診治醫師門診 →醫師開立→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
  • 除收取掛號費外,經醫師詢問病情而開立者,由醫師專業認定是否另加收診察費。
  • 如為就診併申請開立者,比照門診收費標準。
  • 勞保傷病診斷書100元。
 備註
  • 空白表單請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或投保單位領取。
  • 門診當日取件。
勞保失能診斷書(農保、公保殘廢診斷書)
須核對/影印之證件

病人身分證正本

申請方式

掛號原診治醫師門診 →醫師開立→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
  • 除收取掛號費外,經醫師詢問病情而開立者,由醫師專業認定是否另加收診察費。
  • 如為就診併申請開立者,比照門診收費標準。
  • 勞保失能(農.公保殘廢)診斷書500元。
 備註
  • 空白表單請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農會、投保單位領取。
  • 開立完成後,醫院須摯給病人「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逕寄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證明」。
  • 開立完成後,限由醫院收件,並於五日內逕寄「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至勞工保險局給付處。
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基本保險)年金給付工作能力綜合評量表
須核對/影印之證件

病人身分證正本

申請方式

掛號原診治醫師門診 →醫師開立→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

除收取掛號費外,經醫師詢問病情而開立者,由醫師專業認定是否另加收診察費。

如為就診併申請開立者,比照門診收費標準。

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工作能力綜合評量200元。

 備註
  • 空白表單請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農會、投保單位領取。
  • 開立完成後,限由醫院收件,並於五日內逕寄至勞工保險局-年金業務處。
出生證明書(中文、英文)

中文出生證明書

須核對/影印之證件

病人身分證正本

申請方式

原診治醫師開立→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

三張內免費,第四張起,每份100元

 備註
  • 用途為死亡登記者,限為正本。
  • 申請當日取件。
  • 需影印病人身分證備查。

英文出生證明書

須核對/影印之證件

父、母、小孩之身分證、護照、戶口名簿

中文出生證明

申請方式

批價櫃檯辦理→填寫申請書→繳費→完成後,通知自行取件或郵寄

費用

一式二張200元,第三張起,每張100元

郵寄服務費50元

 備註
  • 辦理時間:
  • 申請日後7個工作日自行取件或郵寄
死亡診斷書

依法令規定,對非因病死亡或非在本醫院死亡者,本院診治醫師僅能開立「診斷證明書」,交付家屬。非在本院死亡者,由家屬請居住地衛生所醫師行政相驗後,開立死亡診斷書。非因病死亡者,由檢察官司法相驗後,開立死亡診斷書。

首次申請

須核對/影印之證件

病人身分證正本

申請方式

原診治醫師開立→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

三張內免費,第四張起,每份100元

 備註
  • 用途為死亡登記者,限為正本。
  • 申請當日取件。
  • 需影印病人身分證備查。

補發申請(辦理除戶後)

須核對/影印之證件

具該繼承權之親屬須提供身分證正本及與病人關係之證明文件 、除戶證明(戶籍謄本填載記事)。

如由代理人申請,需備齊前述資料及委託同意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申請方式

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

每份100元

 備註
  • 申請當日取件
補發收據副本及收據影印本申請

收據遺失補發副本

須核對/影印之證件

本人申請:
身分證正本。

法定代理人申請: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病人之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本。

委託申請:
病人及代理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委託書。

申請方式

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

依門、急、住診及科別及日期分別計算,一份100元。(例: 申請補發同日就診兩科之收據,以200元計)

 備註
醫療費用明細
須核對/影印之證件

本人申請:
身分證正本。

法定代理人申請: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病人之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本。

委託申請:
病人及代理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委託書。

申請方式

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

依門、急、住診及科別及日期分別計算,一份100元。(例: 申請補發同日就診兩科之收據,以200元計)

 備註
大學入學考試-身心障礙考生應考申請書
須核對/影印之證件

病人身分證

申請方式

掛號原診治醫師門診→批價櫃檯辦理。

費用

收取掛號費,需經醫師詢問病情而開立者,由醫師專業認定是否另加收診察費。

如為就診併申請開立者,比照門診收費標準。

診斷證明書100元。

 備註

空白表單請向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領取。


整合照護服務

本院通過「全民健康保險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試辦計畫」

提供您照護新選擇

糖尿病照護網

服務簡介

糖尿病人口及社會高齡化與日俱增,糖尿病防治之重要性不容忽視。需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慣,包括飲食控制、規律運動、正確用藥、自我監測血糖及定期回診追蹤檢查。

本院糖尿病照護為跨團隊合作(醫師、衛教師、營養師、社工師、藥師等)提供整合式醫療服務。透過醫療人員指導糖尿病資訊並結合病人日常生活,加強病人及家屬執行自我管理,避免糖尿病併發症發生,以提升糖尿病照護品質為努力目標。

服務內容

參與研究計劃執行

糖尿病照護網個案照護

門診、住診個別評估及衛教指導

胰島素注射指導

特殊個案心理支持或轉介

糖尿病相關醫療用品諮詢服務及轉介

舉辦病友會及團體衛教活動

腎臟病健康服務

服務簡介

我們的腎臟像是沉默的守護者,每天靜靜地工作,過濾我們血中的物質,排除廢物,維持身體的水份電解質與酸鹼平衡,當腎臟因疾病、老化、傷害等因素,逐漸失去它的功能時,我們要如何因應,才能阻斷它的惡化呢?本院提供慢性腎臟病照護服務,結合醫師、衛教師、營養師等專業團隊人員共同照護,希望有我們的陪伴,可以提供您最貼切的服務。

服務內容
  1. 個人健康管理指導
  2. 腎臟病預防保健
  3. 慢性腎臟病分期照護
  4. 末期腎衰竭衛教諮詢
服務對象

一般民眾、三高(高血糖、高血壓、高血脂)及其他慢性病或有腎病患者

服務時間/電話

週一~週五: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慢性腎臟病 個案管理師:黃琇玲、許秀鈺

電話:(03)3613141轉2134或2128

相關連結

腎利人生

健康九九

財團法人腎臟病防治基金會

衛教資訊

新制身心障礙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