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縣政府送餐服務資格,且居住地為桃園地區【由本院出發送餐車程不超過15分鐘者】
(1)獨居者無法自行炊食
(2)非獨居者,但本人無法自行炊食且主要照顧者亦無法提供餐飲。

(二)上述條件經社區健康科和社服室評估通過者。
星期一~星期五中午,國定假日、颱風不提供。
餐食依個案意願提供普通餐或治療餐,餐食內容包括一種主菜(肉、魚等)、二種副菜、一種青菜、水果及湯或飲料。
聖保祿社區醫學部社區健康科諮詢,專線03-3613141轉3154 或 0975838991林小姐。